尊敬的客戶:
根據《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及《財政部辦公廳 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印發《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財辦會〔2020〕21號)相關規定,現將我行辦理銀行函證及回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我行實行函證集中處理,由總行財務會計部負責受理,地址為河北省唐山市樂亭縣金融東大街149號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財務會計部(收)聯系電話:0315-4026579。
二、受理函證方式
郵寄銀行詢證函、注冊會計師現場跟函均為我行可接受的函證方式。
三、跟函所需資料
對于貴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采用跟函方式的,經辦人為詢證函指定聯系人的,需攜帶詢證函及經辦人身份證件;經辦人非詢證函指定聯系人的,需攜帶詢證函、經辦人身份證件、經會計師事務所加蓋公章的介紹信或本人工作證等足以證明身份的證件。
四、回函收費方式及收費標準
函證收費標準按照我行公示的服務收費價格明細表執行,其中對符合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小型和微型企業免收手續費。
五、投訴方式
撥打我行辦公電話0315-4628355進行投訴。
樂亭舜豐村鎮銀行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