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度信息披露報告
目 錄
第一節 重要提示
第二節 基本情況簡介
第三節 股東情況及股本分配情況
第四節 公司治理情況
第五節 財務會計報表
第六節 支農支小業務開展情況
第七節 關聯交易情況
第八節 重要事項
第九節 董事會表決意見
第一節 重要提示
1、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2、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本報告。會議應到董事5名,實到董事(代理人)5名。
3、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保證本報告中財務會計數據的真實、完整。
第二節 基本情況簡介
一、注冊名稱: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樂
亭舜豐村鎮銀行”)
二、法定代表人:鄭德蘭
三、注冊地址及辦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樂亭縣樂亭鎮金
融東大街149號
四、郵政編碼:063600
五、聯系方式:電子郵箱:ltsfczyh@163.com
營業部聯系電話:4628355
中堡支行聯系電話:4021915
海港支行聯系電話:2942371
永安路支行聯系電話:4619093
新寨支行聯系電話:4026256
六、聘請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河北樂航律師事務所
七、其他有關信息
經銀監會批準開業日期:2014年7月16日
金融許可證機構編碼:S0055H313020001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200398910820M
注冊登記日期:2014年07月21日
登記地點: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經濟性質: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冊資金:人民幣5000萬元
八、經營范圍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憑《金融許可證》經營)
第三節 股東情況及股本分配情況
一、報告期內股份變動情況
我行自開業以來無股本變動情況發生,股本總額5000萬股。
二、報告期內股權狀況
截止2018年末,我行共有股東8個,其中企業法人股東6個、自然人股東2個。其中第一大股東為山東諸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1%),并列第二大股東分別為河北明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唐山市冶金鋸片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濰坊亨隆經貿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具體持股情況如下:
股東姓名或名稱 | 股東證件號碼 | 認繳情況(萬元) | |
出資數額 | 出資方式 | ||
山東諸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91370700169729796E | 2550 | 貨幣 |
河北明盛實業集團 有限公司 |
91130225715802760R | 500 | 貨幣 |
唐山市冶金鋸片 有限公司 |
9113020060103840XW | 500 | 貨幣 |
濰坊亨隆經貿 有限公司 |
91370702754481808X | 500 | 貨幣 |
唐山渤港貿易 有限公司 |
9113029409113429X4 | 250 | 貨幣 |
河北遠大基業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正處于破產清算中) |
91130294601280474X | 250 | 貨幣 |
付麗榮 | 130202196611253024 | 400 | 貨幣 |
王素艷 | 130225196303297126 | 50 | 貨幣 |
合計 | 5000 |
一、公司治理情況概述
為不斷完善公司治理,促進本行穩健經營,保護存款人和股東合法權益,本行根據《公司法》、《商業銀行法》、《農村商業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了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等機構為主體的組織架構。
股東大會是本行權力機構,董事會是本行決策機構,承擔本行經營和管理的最終責任;監事會是本行監督機構,在職權范圍內獨立行使監督權,保障股東權益、本行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章程》及本規則享有知情權、質詢權、建議權等各項權利;高級管理層接受董事會、監事會監督,依法組織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以董事會為中心的決策系統、高級管理層為中心的執行系統和以監事會為中心的監督系統,形成職責明晰、相互約束的制衡機制。
二、股東和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是本行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根據本行章程,股東大會負責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審議通過股東大會議事規則;決定本行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審議本行的發展規劃;選舉和更換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準董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審議批準本行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對本行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對本行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對本行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審議代表本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東的提案;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作出決議;審議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本行根據法律法規和本行章程、股東大會議事的規定,規范
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審議和表決程序,依法維護股東的合法
權益。2018年召開股東大會情況如下:
2018年3月14日,2018年度股東大會在樂亭舜豐村鎮銀行三樓會議室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5000萬股,占本行總股本的100%,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大會以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提案》等提案內容。
2018年6月21日,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在樂亭舜豐村鎮銀行三樓會議室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5000萬股,占本行總股本的100%,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大會以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提案》。
三、董事和董事會
(一)董事責任
董事會在正確把握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的新變化、新特點,及時調整經營發展方式,促進質量與規模、效益與效率的協調增長,推動本行經營方式與發展模式的轉變。各位董事忠誠、勤勉,按照《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行章程的要求,專業、高效地履行職責,維護本行、股東利益,及時了解本行業務經營管理狀況,體現了良好的勤勉義務。
(二)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2018年3月14日,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在樂亭舜豐村鎮銀行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表決董事(代理人)5人,實際表決董事(代理人)5人。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提案》等提案。
2018年3月14日,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在樂亭舜豐村鎮銀行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表決董事(代理人)5人,實際表決董事(代理人)5人。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的提案》等提案。
2018年6月21日,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在樂亭舜豐村鎮銀行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表決董事(代理人)5人,實際表決董事(代理人)5人。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提案》等提案。
2018年9月12日,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在樂亭舜豐村鎮銀行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表決董事(代理人)5人,實際表決董事(代理人)5人。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提案》等提案。
2018年12月1日,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在樂亭舜豐村鎮銀行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表決董事(代理人)5人,實際表決董事(代理人)5人。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樂亭舜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提案》等提案。
四、監事會
本行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是本行的監督機構。2018年,本行監事會成員依法列席董事會會議、股東大會,認真審閱各項議案,審查會議召集、召開程序的合法、合規性,對決策和表決結果等進行現場監督。并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的履職、盡職情況進行
監督,促進董事和高管人員勤勉盡責,提高本行治理主體的運作效能。
五、高級管理層
年份 | 成員 | 職務 |
2018 | 姜建輝 | 第一屆董事會董事長 報告期內董事會換屆,已變更為第二屆董事會董事 |
鄭德蘭 | 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行長 | |
林明主 | 監事長 | |
吳志敏 | 副行長 | |
則學偉 | 原副行長,報告期內崗位調動離開 | |
張浩楠 | 行長助理 |
高級管理層下設專門委員會情況:我行設置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財務審批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關聯交易委員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六、部門人員及崗位的設置
1、組織結構圖
2、本年度部門與崗位設置
我行本年度具體各部門崗位設置如下:
3、人員管理
(1)人員規模、機構情況
截止2018年12月末,我行在職職工人數為63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38人,占員工總數60%,??茖W歷25人,占員工總數40%。
根據部室及機構設置安排,全體員工分配情況如下:
部門 | 人員數量(人) |
行班子 | 3 |
綜合管理部 | 5 |
財務會計部 | 4 |
風險管理部 | 2 |
(2)人員培訓與考核管理情況
2018年,為確保穩健經營,把控風險,我行極為重視對員工培訓和考核工作,員工重在崗前培訓,崗中風險把控和加強崗位員工技能培訓,進一步規范業務操作流程,行政科室負責監督指導。
第五節 財務會計報表
一、2018年末資產負債表(見附件)
二、2018年末財務損益表(見附件)
三、主要會計政策
1、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本財務報表按照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解釋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統稱“企業會計準則”)編制。本財務報表以持續經營為基礎列報。
2、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
本財務報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真實、完整地反映了本行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財務狀況以及2018年度公司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信息。
3、會計期間
我行會計期間采用公歷制,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記賬本位幣
我行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5、主要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變更
(1)會計政策變更
本報告期主要會計政策是否變更:否
(2)會計估計變更
本報告期主要會計估計是否變更:否
6、前期會計差錯更正
本報告期未發現前期差錯更正事項。
第六節 支農支小業務開展情況
1、報告期內,我行農戶和小微貸款合計占比99.21%。
2、報告期內,我行累計發放農戶1285戶。
3、報告期內,我行小微企業客戶數641戶。
第七節 關聯交易情況
報告期內,我行共發生關聯交易1筆,為我行股東付麗榮發放貸款1筆。于2018年1月26日發放,于2018年12月28日歸還,金額100萬元。
第八節 重要事項
1、報告期內,無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報告期內,未發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錯等情況。
3、報告期內本行各項業務合同履行情況正常,無重大合同糾紛發生。
報告期內,除上述信息外,本公司無其他有必要讓公眾了解的重要信息。
第九節 董事會表決意見
本行董事會成員認為本年度報告反映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一致同意通過本年度報告。
附件:
1、2018年末財務損益表
2、2018年末資產負債表